第369章 高墙内的清道夫-《蒙冤入狱服刑,一日作案十八次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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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那是三监区的一个老囚犯,姓陈,六十二岁,抢劫罪入狱,刑期十五年。

    入狱前就有严重的肺病,这几年在监狱里拖着,咳嗽声一天比一天撕心裂肺。

    上周狱医提交了报告,建议保外就医。

    郭怀山把报告压下了。

    理由写得很官样:“该犯所犯罪行性质恶劣,社会危害性大,目前病情尚未达到危及生命的程度,暂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。”

    真实原因是:陈老头有个侄子,在龙城开了家建材店,有点小钱。

    侄子托关系找到郭怀山,塞了五万现金,求他“关照”,尽快让叔叔出来。

    郭怀山收了钱,但没办事。

    不是不想办,是办不了。

    保外就医的名额有限,上面盯得紧,他手里有更“重要”的犯人要处理——那些塞进来的“特殊关照”对象,那些需要“意外死亡”的知情者。

    陈老头这种小角色,排不上号。

    而且,五万太少了。

    至少十万,才值得他冒风险。

    郭怀山放下茶杯,坐回宽大的办公椅。

    他调整了一下姿势,视线落在桌角那份“特殊关照名单”上。

    名单是手写的,没有标题,纸面有些泛黄。

    上面列着七个名字,每个名字后面跟着简短的备注:

    “张建军,二监区,故意伤害,刑期八年。需安排轻松工种(图书管理员)。每月家属探视次数可酌情增加。”

    “李国富,四监区,盗窃,刑期十二年。需确保每周一次单独放风时间,便于接收外部消息。”

    “王国庆,一监区,过失致人死亡,刑期六年。需制造‘意外伤病’,建议安排高危岗位,操作不慎导致骨折为宜。”

    “赵大海,三监区……”

    郭怀山的目光在“王国庆”这个名字上停留了几秒。

    王国庆四十五岁,入狱前是建筑工人,因为工地脚手架坍塌,砸死两个工友,判了六年。

    事故调查报告里,脚手架的材料不合格是主要原因,但供货商和开发商打通了关系,最终把责任推给了“现场管理不善”的王国庆。

    王国庆不服,一直在申诉,还扬言出狱后要“把那些黑心老板都捅死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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